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记录显示,2022 年至 2024 年 8 月底,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收入达到 27.85 万亿印尼盾。
收入来自对电子商务或市场征收的增值税 (VAT)、加密税、点对点借贷 (P2P Lending) 或在线贷款税以及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SIPP tax) 征收的采购税。
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 Dwi Astuti 表示,自 2020 年以来,电子商务增值税已从 166 个收税机构存入 22.3 万亿印尼盾。 “2024 年的收入将达到 5.39 万亿印尼盾,”Dwi 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表示。
与此同时,2022 年的加密税收收入已达到 8754.4 亿印尼盾,其中包括 4111.2 亿印尼盾的加密交易所得税和 4633.2 亿印尼盾的加密增值税。
自 2022 年至 2024 年 8 月,在线贷款的金融科技税也贡献了 2.43 万亿印尼盾的税收收入。在线贷款税包括国内纳税人和常设机构收到的贷款利息所得税,总额为 7652.7 亿印尼盾。政府还向外国纳税人征收了 3542 亿印尼盾的所得税,以及 1.31 万亿印尼盾的定期存款增值税。
其他数字经济业务的税收收入来自 SIPP 税收收入,达到 2.25 万亿印尼盾。SIPP 税收入包括 1527.4 亿印尼盾的所得税和 2.09 万亿印尼盾的增值税。
Dwi 表示,政府将继续对数字商业参与者征税,以在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之间实现公正和平等。该部还探索了其他数字经济业务的潜在税收收入,例如对加密资产交易征收的加密税、对贷款接受者支付的贷款利息征收的金融科技税以及 SIPP 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