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在规则制定方面仍落后于欧盟

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执行主任Rebecca Sta Maria 表示,在实施影响区域集团以外国家的规则方面,东盟仍然落后于欧盟。

欧盟推出了一系列法规,引发了包括印度尼西亚在内的贸易伙伴的反应。雅加达认为有争议的规则之一是欧盟的反毁林法规 (EUDR),这可能会阻碍印度尼西亚棕榈油进入欧洲市场。欧盟还有所谓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适用于全球收集与欧盟公民相关的数据的组织。如果公司违反隐私和安全标准,它们将面临严厉的罚款。

“欧盟在制定规则方面非常活跃。正因为如此,无论我们是否喜欢,我们都要遵守这些规则。 我们受到隐私规则 GDPR 的约束,我们还受到最近的反毁林政策的约束,因为我们是棕榈油出口国,”Sta Maria周二在雅加达举行的 2024 年 BNI 投资者日报峰会的小组讨论中说道。

她补充说:“东盟在规则制定方面处于什么位置?”

Sta Maria 在论坛上表示,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仍然不足。例如,该组织的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 (WTO) 很少发出一致的声音。

据Sta Maria 称,亚太经合组织已经发布了其环境商品和服务规则。亚太经合组织政府间论坛有 21 个成员经济体,其中一些是东盟国家,例如印度尼西亚和越南。Sta Maria 在论坛上表示,东盟成员经济体可以借鉴他们在亚太经合组织学到的想法,并“将它们塑造成东盟”。

“东盟经济一体化就是要确保我们的声音不仅在国际组织中被听到,而且在规则制定中也被听到:我们如何制定世贸组织的规则或隐私规则,就像亚太经合组织的跨境隐私规则一样?我们如何将这些规则纳入东盟背景并加以塑造,使它们与东盟相关,这样它们就存在了?” Sta Maria 说。

“无论是数字经济、隐私规则、可持续性还是能源转型举措,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方面,并将其塑造为东盟规则。这对东盟有什么好处?现在是时候这样做了。我们 [东盟] 作为一个团体已经成熟,能够制定规则,”Sta Maria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