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SBV)正在起草一份通函,以更好地管理外国投资协议,并希望使其更加快捷。
新通函将规范外国投资者开设和使用越南盾账户,以便在越南开展外国间接投资活动。
据越南证券交易委员会介绍,为实现升级和发展越南股票市场的目标,总理已责成越南证券交易委员会主持并配合财政部、国家证券委员会和相关机构审查和提出修改补充法律法规的建议。这将简化程序并缩短为外国投资者开设间接投资资本账户的时间,为外国投资者参与越南股票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越南外国间接投资活动的外汇管理由 2014 年发布的 05/2014/TT-NHNN 通函规范。然而,该通函不再适用,因为它是基于旧法律制定的。具体而言,该通函以 2005 年《投资法》、《2006 年证券法》和 2010 年《信贷机构法》为基础,这些法律已被 2020 年《投资法》、《2019 年证券法》和 2024 年《信贷机构法》取代。
因此,国家银行表示,有必要制定一项通函来取代第 05/2014/TT-NHNN 号通函,以根据政府的指示实施升级越南股市的解决方案,并满足目前越南外国间接投资活动的外汇管理要求。
修订后的通函草案将简化外国投资者开立间接投资账户的程序,规范在线间接投资账户的开立,并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其授予的证券交易代码开立多个间接投资账户。
根据通函草案,越南的外国间接投资活动按照该国投资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草案规定,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进行外国间接投资活动的所有交易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越南盾计价的账户进行。
外国投资者间接投资账户中的余额不得转入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